學生出勤是學生升級、休學和退學的重要依據(jù),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,特制訂本制度。
一、 請假
1、學生在校期間一般不準請假,因傷病確需要休假者,本人出具書面申請,并附上醫(yī)生診斷證明,傷病假三天以內(nèi),報班主任批準,一周內(nèi)報學生科批準,一周以上報學校分管領(lǐng)導批準。
2、因特殊原因需請事假者,本人寫出書面申請,家長簽字認可或用電話向班主任說明理由,并附上相關(guān)證明,一天以內(nèi)由班主任批準,三天以內(nèi),由學生科批準,三天以上者由分管領(lǐng)導批準。
3、學生在校學習期間,一律不準外宿,若有特殊情況,必須外宿者,本人出示書面申請,班主任批準,周末和節(jié)假日回家住宿者,由家長出證明,報學生科批準。
4、因急病或特殊情況無法履行請假手續(xù)者,事后必須出具相關(guān)證明補假。
5、未經(jīng)批準擅自離校者,按曠課和有關(guān)紀律處理。
6、學生請假返校后,必須向班主任或?qū)W生科銷假。
二、 考勤
1、學生上課、自習、兩操、實習、勞動、集會和集會活動都要考勤。
2、考勤辦法:上課由任課教師和班干部考勤;兩操由體育值周教師考勤、學生會體育部和值周考勤;實驗、實習由指導教師和班干部考勤;勞動、集會的集會活動由班主任考勤。
3、考勤情況由班干部登記,班主任督促檢查,于周末晚點名時向全班同學公布。
4、各班要將考勤情況按月報送學生科。